成都外遇调查取证: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1-22发布人:管理员浏览:103次
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怎么办
在去进行结婚之后,结婚证也是会进行下发的,对于夫妻来说,也是会进行妥善保管的,那么就需要了解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怎么办 结婚证丢失需要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有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 有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三、补办结婚证需要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补办结婚证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没有具体时间限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出现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时,双方都没有有效证明的话,是需要先去进行补办之后再进行离婚登记的,如果您还有成都调查取证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