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私家调查:离婚财产权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3-11-22发布人:管理员浏览:94次
离婚财产权怎么写 在离婚时,双方最容易产生的纠纷就是财产分割问题,针对财产纠纷,当事人之间很多时候很难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离婚财产权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财产权怎么写  原告:XX 女 19XX年X月XX日生 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 男 19XX年X月XX日生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原告对此产生怀疑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依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其依法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辽XXXX出租车出卖款。故诉于贵院,请支持诉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X年X月XX日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一般情况:是能达成离婚协议的,以离婚协议为准;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特殊情况:  1、夫妻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成都侦探取证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一方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可以通过协商向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请求适当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过程中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4、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财产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发现配偶出轨且转移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少分一些财产,但是必须要掌握对方确实出轨,且已经实施了财产转移的证据。  (二)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财产权怎么写的相关知识,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应当按照签订的离婚协议来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